,反而越在情理之中。
等到胡四海去往二楼以后,福生便忍不住好奇地问了句。
“方……呃,方叔叔,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偷窃癖这种病吗?如果真有的话,可为什么这个胡老板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得了精神病的样子呢?”
福生的这一声叔叔,可谓是当场就把方麟给喊出了一脑门子的黑线。
要知道,他今年可才刚二十出头啊,估摸着也就比福生大个五六岁的样子吧,怎么就突然摇身一变,被这小子喊成叔叔了呢?
“难道我长得就这么显老吗?不会的,肯定是这小子眼神有问题,估计最少也是个八百度近视眼!”
暗自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后,方麟自然也不会去跟福生这小屁孩儿计较这么多,便点了点头说道。
“是的,偷窃癖在生活中算是极其罕见的一种精神疾病,它其实并不会影响患者的智商,也不会对患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什么影响,所以从外表上,根本就看不出他们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别。”
“原来是这样啊!”
福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但紧接着又问道。
“既然从外表上看不出他们和正常人的区别,那你又是怎么发现的呢?”
方麟很是得意地冲着福生扬了扬眉。
“因为我是专业的啊,所以我才能看出许多你们这种世俗眼光看不出来的东西!”
“切,吹牛!”
福生一脸鄙视地看了方麟一眼,不过还没等多久,这孩子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就咬了咬着嘴唇满是期待地问道。
“那……我能拜你为师,跟你学医吗?”
方麟闻言后顿时一怔,随即不解问道。
“以你现在的这个年纪,不是应该在学校里好好读书吗,你要真想学医,等将来考个好的医学院不就完了,干嘛还要舍近求远,拜我为师呢?”
听到这话,福生眸子里的亮光一下子就暗淡了下来。
“学费太贵,我不想再给爷爷奶奶添负担了,而且爷爷奶奶身体不好,我也想学点有用的东西去回报他们,所以考大学这件事,对我来说太遥远了,我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
方麟沉默了。
老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这句话听上去好像是挺褒义的,但细细一想的话,又何尝没体现出穷苦人家的辛酸与无奈呢?
试想,同样都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要不是因为有着诸多无奈与难处的话。
这世上又有哪个当父母的,会舍得让自家孩子早早地就操持家务干农活,会不希望自家的孩子和别的孩子一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长大成人呢?
所以不是穷人家的孩子原意早当家,而是在现实面前,穷人家的孩子,不得不早当家。
福生,就是这样一个很鲜明的特例,而方麟,也是同样如此。
或许是由于遭遇相近的原因,方麟对福生这个少年,也是比旁人更多出了几分同情与感同身受。
不过同情归同情,方麟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道。“抱歉,我不能收你当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