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了,不过,真是奇怪,他们怎么会来到这里。”
莫修冥会回答这个问题, 在前面走着的初阳却先说道:
“这个追溯起来就比较遥远了,古书上有说, 岭南之地本就是有吃人的也野人,兴许是从岭南之地迁徙过来。
也有说是一个神秘的部落,像是之前白凤国不就是有一个白鹿族么?他们还圈养鹿而喝鹿血。我猜啊,那食人族兴许就是把人当成了食物一般去吃,像是白鹿族吃鹿一样。”
初阳这番解释虽说听起来有些幼稚,可到底解释了清楚。的确食人族吃人,和白鹿族吃鹿一样,不过前者无法被世人容受,而后者的白鹿族却能,因为鹿不是人,人和鹿不是同类,但人与人是同类, 若是食人族吃人类的话,那肯定被会世人追杀,不能容忍于世
。
初阳说完,见元墨面露疑惑, 便转了语气,轻松而道,“好了,你也别多想了。是总之你现在和我们回家, 娘亲还总是念叨说你不回家呢。这里的事,你就别管了。”
许元墨点点头,“我知道了,二姐。”
在峡谷内侧的深林中,的确生活着一个神秘的部落,他们食人,但人肉却不是他们的主食。
同族之人在找到那个小孩之后,部落里的族长,发现小孩身上带的东西是外面人类的, 每隔多久就带着为数不多的族人换了地方,似是继续往深山老林里去了。
外面的人害怕食人族,而食人族却也害怕外面的人。
当然这且都是后话,关于后来那食人族的小孩过的如何,且就不提了。
……
再说从峡谷溪流那边,捕获猎物的初阳与莫修冥,真真是个大丰收,正是因为仲夏之际,溪流边多是动物聚集的地方,倒是让莫修冥抓了两只獐子,本想再捉一直野猪,却被初阳拒绝了。
野猪身上的味道太重了,并没有圈养在家里的野猪好吃,加上野猪为了躲避天敌,练就了一身好肌肉,肉柴,撕咬不动。
若是之前家里穷,连连几年吃不上肉,若是捕获到一只野猪,只感觉味道香喷喷的,说是野猪肉好吃。
可初阳是吃着精米好肉长大的,自然是无法食下那野猪肉。
尤其是夏季,野猪最爱在泥潭里打滚,弄了一身的脏东西,初阳看着更是不喜了起来,这才觉着臭烘烘的,与其找猪肉,倒不如捉两只野鸡来。
流动的溪水里游鱼不多,加上庄子上有池塘,里面有好些的鱼,倒是不必在这里下水去捉。
两只獐子,两只野鸡,其中一只竟然还是公鸡,一身漂亮的羽毛,看的初阳喜欢,捉来的野鸡被她一直抱着,想着若是回到庄子它们还是活得,就且养着好了。
莫修冥扛着獐子,初阳抱着漂亮的野鸡,催促许元墨去收拾东西。
许元墨只是瞧着洞口,看了下,只拣走一些还有用的东西,像被褥和那些普通的器皿,就丢在了山洞了。
“怎么,你莫不是打算以后还回来这里住?”初阳笑着打趣他。“兴许不会来了。这些东西杂乱琐碎,一下子也带不走。二姐,你瞧瞧,这个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