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隐身,利用它的皮毛可以和任何环境融合,洪荒时期,一张幻狐的皮毛价值连城,万金难求。
是多少顶级宗门少爷、千金的最爱,用所谓的神器都换不来,因为幻狐的能力逆天,想抓它,比登天还难。
还有一个能力是它与生俱来的,那就是速度,俗话说,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鲲鹏的速度最快。
幻狐的速度没有它那么夸张,但绝对能排到前三行列,也是它为什么难抓的原因。
据说,以前有个大宗门费尽九牛二之力,抓到一只没有成年的幻狐,名声大噪,非得嘚瑟,牛比的不得了,然而第二天,宗门上下全部死亡,无一活口,就连宗门豢养的灵兽也全部死亡。
后来真相大白,原来是一对成年幻狐干的,虽然一对幻狐死亡,却拉上一个大型宗门陪葬,想想都恐怖。
所以,古武界得出一个结论,没有绝对把握,还是不要招惹幻狐,报复心太强烈,皮毛虽然珍贵,搭上宗门就不值得了,除非有绝对把握。
林枫眼前的这只幻狐,大约半人高,将近一米左右,属于幼生期,模样和普通狐狸有五分相似之处。
皮毛漆黑柔顺,散发蒙蒙黑光,双眼如同最纯净的鸽血石,晶莹剔透,灵光闪烁,两对爪子堪比神兵利器。
可以说,幻狐一身是宝。
通过魔瞳反馈回来的信息,林枫吓了一跳,能力逆天啊,不过还有一个疑问,幻狐是藏区特有的生物,还是天降至宝以后出现的?
毕竟,以前没有听说过这里有幻狐的消息,不然从它造成的杀戮来看,以前那些考古学家不可能存活下来。
幻狐双眸闪烁着红芒,大眼睛眨了眨,好奇的打量着林枫,它对自己与生俱来的心灵幻术有绝对自信,无往不利。
没想到今天失手,对眼前的人类没有一点效果,而且还能发现自己的真身,实在古怪,这种人必须斩杀,绝对留不得。
幻狐的智慧比人还要高,别看它没有成年,阴谋诡计玩的炉火纯青,只是受到领域压制,一样没有办法使用真气,不然会更恐怖。
啾啾…
幻狐叫唤两声,冲着林枫张牙舞爪,眼中红芒大盛。
“小家伙,收你的狐媚伎俩,对我没有用,看着挺可爱,没想到如此嗜血残忍,留你不得。”林枫寒声说道。
幻狐摆摆小爪子,眼中满是不屑的目光,咧嘴嘲笑,一个人类还妄想杀它?做梦吧。
啾啾…
幻狐杀机弥漫,身形一晃,进入隐身状态,挥舞着堪比神兵利器的爪子冲上去。
其实,幻狐的近战能力并不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近战厮杀的,但是没有办法,心灵幻术没有用,只能出此下策。
“好快的速度。”
林枫心中震惊,凭借他的眼力,竟然只能捕捉到一丝幻影,当然,透视能力一开,还没有他捕捉不到的速度。
在他神眼面前玩隐身,那就是作大死的节奏,森然一笑,阎王锥当成铁棒使用,抡圆了砸出去,由于速度过快和空气摩擦,响起震耳欲聋的音爆声。
啾啾…
幻狐大惊失色,想收回攻击的时候为时已晚,只能选择硬抗,它对自己的防御力有自信。
嘭!阎王锥准确命中幻狐,它悲鸣一声,如同棒球一样飞出去,连续撞断十多颗古树才停下来,张开小嘴喷出一口血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