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城郊荒山之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便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没想到他的到来,那么猝不及防。
远离朝堂的他竟然还有那么大的能量,收买了边关守将,让他在岳家军出城大战之时趁机关闭了城门。
好在两军乱战之中,我成功地找到了乌极,跟随他回到了匈奴。
也许商不换的目的不是要我的命,而是让世人都看到我和匈奴勾结的真面目,让商相爷知道他是清白的。
我偏不让他得逞。
为此,我割下了乌极的人头。
但我还是输了。
那个温婉贤惠的庄家小姐,在我不在长安的这一年,竟然和商不换生成了情愫。
也难怪,是我为了掩人耳目假装战死的,她一个好端端的黄花大闺女,凭什么为我守节?
如果是我想象中那个庄婉仪,成为将军府的一品夫人她应该感恩戴德,的确应该为我守节。
可惜她不是。
不一样的她,也有不守规则的资本。
我并不气恼她喜欢商不换,我气恼的是在我活着回来之后,她还是嫁给了商不换。
金卫吾亲自护送轿撵,都没办法接回她。
那一刻我明白,我是真的失去她了。
长安城的最后一役,败局不算太意外,那或许是我欠商不换的。
但我的确还不想死,那一刻我才明白,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的做法是在保护我的下属,保护岳家军,根本就是笑话。
在最后关头,我拿他们当成垫脚石,换了自己一个人的远走高飞。
连一直对我忠心耿耿的金卫吾,我都没救回来,任凭他自刎在乱军之中。
后来,我去了南方。
商不换一定以为我会去投奔匈奴人,至少会往我熟悉的北境去,我偏要逆向而行,或许能得到更多的喘息余地。
事实上,这样的我还活在世上做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明白。
只是凭着一股本能,想活下去。
身后一直有人在跟着我,我没有回头,一直走到荒凉郊外才用剑架住了她的脖子。
可那只是一个小姑娘,穿得破破烂烂的,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惊恐。
那双眼睛,生得有些像庄婉仪。
那一刻,我的剑稍稍退后了几分,“为什么跟着我?”
小姑娘张张嘴,“我饿。”
她瘦骨嶙峋的,身上灰尘扑扑,衣裳破到几乎都遮不住身体了。
像她这样的乱民,一路走来比比皆是,饿死在路边的也不在少数。
我看了看自己,穿着还算整洁,还拿着一把剑,身姿高大,看起来像是个吃得饱的人。
怪不得她要跟着我。
“好吧,我给你一个馒头。”
她摇头。
“两个?”
她咬咬唇,“我想跟着你。”
是啊,一个两个馒头终究无济于事,吃完了这一顿,下一顿她照样无处可寻。
我笑了笑,把披风穿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