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萧晋这会儿最想弄死的人不是马泰华,也不是老鬼,而是谭鸿鹿。要不是为了得到谭小钺,他早就走了。
当那么一个蠢货的叔叔,特么比给别人当孙子都丢人。
为了接近和忽悠谭鸿鹿,谋划加行动,马泰华前前后后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得到现在这个称兄道弟的结果,怎么可能因为萧晋的一句话就白白放弃?
能顶着谭正信的压力在残酷的江湖中脱颖而出,对人对己都必须足够狠辣才行,萧晋虽然背景神秘,但他也不是无根之萍,真对起来,谁输谁赢还是未知,所以他决定赌一把,像往常每次一阶一阶往上爬的前夕一样。而且,他也相信自己最终一定还是赢家!
仰天哈哈一笑,他目光狠戾的看着萧晋说:“笑话,别说你不姓谭,就算你是鹿少的亲爹,老子也想怎样就怎样,有种你就杀了我,否则的话,他这个兄弟,老子是认定了!”
你妹的,幸亏谭鸿鹿晕过去了,要是被他听到这句话,还不得感动的哭死?
看看周围,那些小混混的表情已经从原本的胆怯忐忑变成了同仇敌忾,萧晋就有些头疼,这马泰华果然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
他奶奶的,老子这是什么命啊?蠢一点的女人碰不到也就罢了,怎么随便冒出来一个敌人都是高智商型的?再这么下去,老子光废脑细胞也够废死的了,哪里还有机会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好吧!既然马老板这么有种,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无精打采的摆摆手,他口气随意的说,“放心,你还不配让小爷儿沾上人命。
不过,从现在开始,最好让你身边的人出门多带几个小弟,因为他们会一个一个的步老鬼的后尘,从上到下,直到你手下最后一个大哥进医院为止。”
马泰华一怔,紧接着脸色就有些微微泛白。
他是混黑的,当然明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萧晋要是选择跟他真刀真枪的干,他肯定会在心里笑掉大牙,因为那样他会有一百种方法玩死这个家伙,其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就是“一不小心”死上几个无辜的平民,事情一闹大,除非姓萧的背景真的通了天,否则的话,谁都保不了他。
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口口声声说自己无意江湖的萧晋,一出手就是江湖人最擅长的那一套。
为什么人们一般都不敢惹混江湖的?毕竟,在如今这个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他们也不会且不敢随随便便的打人杀人。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丰富的“骚扰”经验,今天打碎你们家的玻璃,明天往你门上泼狗血,要不就是天天守在你孩子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什么都不干,光是吓也能吓得你神经衰弱。
一般人每天光工作生活就够忙碌的了,哪里还有精力去应付一帮无业流氓的骚扰?
说白了,不管影视或者文学作品把江湖描绘的有多么热血瑰丽,都改变不了江湖人其实就是一群不入流的下三滥的事实。
萧晋要能力有能力,要功夫有功夫,估计要人也有不少人,自己的手下们不可能天天都宅在家里,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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