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信不信,反正现在我信了。算我不信,但为了我儿子也得信!”花漫雨抿了下嘴角,然后抱着膀子的走到窗前,抬手呼啦一下拉开窗帘,金黄x色的朝阳立即洒满了整间总裁办公室,使她的脸色看起来又恢复了昔日的冷静和从容:“你是不是想问问她,那个家伙最终会有几个女人?”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花漫雨也。”柴慕容笑吟吟的走到花漫雨身边,很自然的伸手揽着她的腰肢,就像是当年在大学宿舍的窗前那样,抬手指着金色朝阳,低声说:“其实我知道你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了,对不对?”
“我现在没心情和你讨论这些无聊的事情。”花漫雨说着也抬起一只手搭在柴慕容的肩膀上,脑袋挨着脑袋的说:“但以后可以和你研究一下三十六计,联手将那些危险因素都排出掉。”
“可楚扬会愿意吗?”
花漫雨淡淡的笑了笑,傲然道:“他不愿意又能怎么样?我们一旦联手,不管是在商场还是情场,试问天下还有谁会自不量力的螳臂当车?”
“可最后呢,你甘心做小?”
“陈怡情既然没说以后的事情,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做小?”
叭嗒一下,柴慕容在花漫雨左边腮上亲了一口,笑得好像一朵花儿那样:“宝贝儿,我最爱你这股子明知道最后得输、但还是不放弃的精神了。但我更感谢上天,能够让我有你这么一个对手,可以让我品尝到艰难胜利的喜悦,要不然这辈子我肯定会感到无聊的。”
反手擦了下腮帮子后,花漫雨微微皱起眉头下面的双眸中,再次浮上愁思:“柴慕容,不管以后怎么样,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情陪着你在这儿发x骚,因为我儿子还没有消息。”
提起儿子后,花漫雨的情绪再次低落了下来,喃喃的说道:“扬风,你现在哪儿呢?”
……
“楚扬风现在哪儿?要是敢说不知道或者说假话,会是什么样的下场,你自己应该比谁都清楚!”
叶初晴在兔子刚想进门时,突然从门后闪出来一把就锁住了他的咽喉,亮银色的军刺抵在他心口几厘米处,脸上还有几滴已经凝固了的鲜血,使她本来挺俊俏的模样看起来有些可怕。
突遭大难有些犯傻的兔子,在愣了老大一会儿后才看清当前的形势:从教堂门向里望去,上帝神像前不远处的地上躺着七八具尸身,那些人就是兔子的同伴。在那些尸身的一旁,站着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男人,正低头望着那些人不住的摇头叹气,还有一个看起来很清秀的女孩子,脸色有些发白的站在他旁边,微微闭着眼睛,怀里紧紧抱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
这个教堂,位于距离第比利斯南边一百三十公里处,因为格鲁吉亚当今经济萧条,连带着上帝他老人家的信徒都大幅度减少,三两个月也不一定有人跑来忏悔啥的,搞得那个叫杜布拉斯的英国神父只好每天穿着打补丁的袍子,靠着贩卖水果而生。
昨天深夜的时候,从越南仓促转道来到第比利斯的兔子一行人,就用一万美金租下了这个教堂,把老神父给开心当时就差点脑溢血,天刚亮就拿着那笔钱跑去飞机场,再也不顾传播大业的回老家去了。
别看这座教堂外表很破落,但所辖的地方倒是很大,教堂后面有一片果树林,果树林中还有一间小屋,小屋的下面就有一个防止战乱的地窟,而阮灵姬就被关在那个地窟中,要不是花残雨突然去了将胡子干掉,兔子说啥也不会跑出来找柴放肆。
如果兔子不跑来而是始终呆在那个地窟中的话,又怎么可能会看到七八个同伴都他嘛敲了的惨象?而且现在连他自己也被人家给抓住了。
别看抓住兔子的这个妞儿长得很好看,但他丝毫不怀疑她会在不耐烦时一刺把他捅死,所以被吓得几乎要尿裤、哦,错了,是已经尿了裤子。
尿酸的特殊气味,让叶初晴皱了几下鼻子后,随即抬手一把捂住了嘴巴,眼里满是厌恶的看着兔子:“就你这样的胆子,也敢出来混,我还真是服气了。说吧,我保证不会杀你的,只要你肯说出楚扬风被藏在哪儿。”
也许###有解除恐惧的作用,反正兔子尿了裤子后,忽然感觉不怎么害怕了,虽说身子还是那样不停的颤抖,但好歹的可以说话了:“我、我不认识什么楚、楚扬风。真的,我跟着他们这些人,其实就是个跑腿的,我就是个……”
“你就是个屁!”叶初晴骂了一句和她外表形象很不符的脏话后,觉得这会儿尿酸味儿更大了,只好再次后退一步闷声说道:“我说的那个楚扬风是个孩子,才一岁大小。你那些见了阎王的同伴都说见过那个孩子却不知道他在那儿,你怎么就不认识他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