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头酒馆是黑角城里为数不多,能让鼠民们暂时忘掉卑贱的身份,开怀畅饮,一醉方休,或者大拍赌桌,输得爹妈都不认识的地方。
血颅角斗场里的杂役们,得到了武士老爷的赏赐之后,都喜欢去红头酒馆输个精光。
倘若鼠民仆兵在竞技台上表现出色,帮主子赢得了胜利,主子往往也会大手一挥,赏仆兵们三瓜两枣,让他们去痛痛快快地发泄一番。
不过,红头酒馆好像和黑角城里很多为鼠民服务的设施一样,都在“勇敢者的游戏”中,被杀得兴起的氏族武士们毁掉了。
“毁不毁掉不重要,知道地方就好。”
孟超说,“那地方距离血颅角斗场并不远,待会儿我会创造机会,你和不甘心留在血蹄氏族当炮灰的鼠民们,就想办法冲出去,我估计外面硝烟弥漫,兵荒马乱,你们不会遇到太多阻拦的。
“红头酒馆的旁边,有一条直通城外,规模非常庞大的地道,我估计,大角鼠神的使者,一定会在那里接应黑角城里的鼠民们,通过地道,逃出城去。
“从他们能够策划规模如此之大,技术含量如此之高的连环沼气大爆炸来看,他们在城外肯定安排好了一切,保证至少一半逃出去的鼠民,都能顺利和他们的大部队汇合,踏上属于鼠民自己的征途了!”
“这——”
孟超的话,信息量太大,叶子一时间没听明白,“收割者,您是说,有人会帮我们逃出去?”
“没错,大角鼠神的使者,早就潜伏在黑角城内,目的就是帮不甘心沦为炮灰的鼠民们,逃出去!”
孟超顿了一顿,又道,“当然,现在看来,他们的胃口远远比我想象得更大,绝不满足于带走大批鼠民这么简单,不过,那就和你无关了。”
“可是,我们根本不认识大角鼠神的使者,人家会帮助我们吗?”
叶子心里有些发虚,他听出孟超的弦外之音,“收割者,你不和我们一起走?”
“放心,大角鼠神的使者,会带上你们的。”
孟超耐心解释道,“对方冒着极大的风险,投入大量资源,辛苦策划和实施这一切,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从黑角城里弄走大批鼠民——此刻的黑角城里,经过征召队的遴选,长度跋涉的折磨,还有繁重工作的煎熬,仍旧幸存下来的鼠民,全都是鼠民中的佼佼者,而且,对氏族武士都充满了刻骨铭心的仇恨,简直是最优秀的兵源。
“而你们这些在角斗场里经受过生死考验的仆兵,更是百里挑一的强兵,主动送上门的话,人家高兴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不收下你们呢?
“至于我,暂时就不和你们一起走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至少,我要帮你们解决掉‘蛮锤’,你们才有机会冲出血颅角斗场啊!”
“可是——”
叶子急了。
从被人罩住脑袋,送进血颅角斗场之后,他就一直从孟超身上得到指引、汲取力量。
从某种意义说,孟超比大角鼠神更值得他信赖。
他也想过,黑发黑眸的神秘收割者,一定背负着了不得的使命,有自己的仗要打,不可能老是当他的保姆。
却没想到,分别的日子来得这么突然,还这么……激烈。
“我只能帮你们到这一步了,有些东西,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去夺取,没人能把‘自由’和‘尊严’,免费送到你们的手里。”
孟超拍了拍鼠民少年的肩膀,微笑道,“更何况,我们不会分开太久,等我处理完了黑角城里的‘问题’,就会追上你的。”
“骗人!”
叶子嘟哝道,“既然你和正牌‘大角鼠神使者’不是一伙的,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又该去哪里找我们呢?”
“所以,你要拿着这个,还有这个。”
孟超从怀里摸出一串脏兮兮的吊坠,还有一个鼠民市场上买来,半旧不新的兽皮袋囊,递到叶子手里。
“这是……”
叶子好奇地举起吊坠,发现那是一个拇指大小的彩螺。
不过,螺壳经过长时间的摩擦,已经失去了鲜艳的光泽,灰扑扑得毫不起眼。
里面则填满了一种褐色物质,好像软木,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孔洞,放到鼻尖下面细细嗅探,能闻到一股很隐秘的异香。
兽皮袋囊里面,则装满了另一种滑腻腻的白色粉末,同样带着淡淡的香味。
“等到我们分开,每当你走出几里地,如有可能的话,就找机会偷偷把这种白色粉末,洒在随便什么地方;如果没机会的话,事先扑在自己身上,借助你的体温来释放也可以,它可以帮我大致锁定你的前进方向。”
孟超解释道,“至于这串吊坠,挂在脖子上就可以了,只要在三五百臂的范围内,它就能帮我精确锁定你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