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决斗,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之下,立刻就成为了沥城的爆炸性新闻。
举城皆惊。
以至于另外一件大事,都被掩盖了下去。
这件大事,乃是朝贡遭劫。
朝贡遭劫,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天荒大帝消失之后,变得日渐频繁。
天荒帝朝疆土辽阔,那些偏远之地,押送朝贡的难度非常之大。
穷山恶水出刁民。
这些地方,悍匪盘踞,马贼横行,而且还有元气教隐匿于其中,势力错综复杂,很容易遭遇不测。
所以,朝贡遭劫,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这批朝贡,非同小可,乃是天涯派所出。
天涯派,也是平州的一个宗门,虽然势力不如青阳门,但是也有祭魂宗师坐镇。
长空万里,云卷云舒。
黄泥岗却笼罩着一朵乌云,阴风阵阵,令人不寒而栗。
空气之中充斥着一股浓烈至极的血腥味。
只见密林深处,尸横遍野,土地在鲜血的侵染之下,变成了暗红色。
这些尸体或伏或仰,面目狰狞,死状极惨。
野兽出没,发出低沉的吠吼,将尸体啃食得残缺不全,完全构成了一幅人间地狱的场景。
突然之间,一阵激烈的马蹄声传来。
然后密林之中就出现了大队人马,清一色身穿吏服,目光精湛,气血旺盛,散发出一股强横的气息。
这是朝廷“押运司”的人。
领头的是都尉吴友德,留着八字胡须,厉声喝道:“都是死人啊,愣什么,还不赶紧将这些畜生击杀?”
说着,胯下烈马扬蹄欲奔,但是却被一只大手挽住缰绳,稳稳的按回了地面。
这只大手的主人,乃是一个锦衣青年,剑眉星目,头角峥嵘。
“人都已经死了,留下尸体又有何用?不如让野兽吃个精光。”锦衣青年声音冷酷:“既然守不住朝贡,那就罪该万死。”
“吴都尉,去,将方圆百里之内的悍匪,马贼,都给我调查清楚了,列出一份名单来,然后按照名单进行血洗,片甲不留。”
“公子……”
吴友德大吃一惊,声音有些颤抖:“我们是不是先调查之后再行动?朝贡不一定是那些悍匪,马贼所劫,也有可能是……元气教!”
“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这批朝贡来自天涯派,其中有许多贵重之物,必须要尽快寻回,否则你我都得掉脑袋。”
“押运司”,归巡察使掌管。
而锦衣青年,便是平州巡察使袁阔海之子,名叫袁烈。
“元气教,穷凶极恶,一般抢走朝贡之后,不会掩盖行迹,而是光明正大的与朝廷对抗,丝毫不怕。”
“而这现场处理得如此干净,只剩下押运队伍的尸体,因此我敢断定,这次劫走朝贡的并非元气教,而是另有他人。”
袁烈眼中智珠闪烁,几乎扫了一遍现场,就判断出了大致的方向。
“公子智慧无双,下官远远不如也!”
吴友德恭维了一声,然后立刻派人,以黄泥岗为中心,方圆百里进行调查。
“嗯?”
就在这时,袁烈目光一闪,似乎发现了什么,立刻翻身下马,拾起地上的一片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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