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她有一天晚上回老宅的旧址去祭拜她师父,心血来潮,从家里一颗老枣树底下把时空胶囊挖出来,竟从里面翻出一本日记本。
日记本是她师父写的,都是一些温馨的生活琐事,但在最后,她师父写到了一件事,说是他发现了一伙儿人贩子的踪迹,打算查一查。
‘方若华’的师父平日里总是以‘江湖人’自居,喜欢和她讲古,偶尔也说一些什么现在江湖上什么泼皮无赖都有,大家都不讲规矩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都敢做,真不像话。
看到日记以后,她当即就心惊,猜测她师父这是艺高人胆大,做了点什么。
不自觉,她便又怀疑起自家那场大火的起因来,会不会是师父露出了痕迹,让对方追踪而至,于是杀人灭口!
十三岁的少女,惨遭家变,情绪早就紧绷到了极点,发现了这件事,她反而像是找到了一个情绪的发泄口,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追踪这伙人贩子的路上。
因为她师父写在日记里的东西虽然不是特别详细,但却也是一条很明显的线索,她人也聪明,身手同样很好,花了数年的时间,她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寻找各种蛛丝马迹,运气也好,巧合也罢,竟然让她真的摸到了人贩子的踪迹。
‘方若华’的性子倔强的很,年纪又小,遇到事情不肯报警,竟然想到了个法子,故意引人贩子绑了她,由此混入人贩子群中。
因为她故意装乖巧,又表现自己的能力,寻找一切机会讨好头目,竟然渐渐得到了一些信任,随着时间过去,‘方若华’获取的信任越来越多,人贩子就渐渐的,稍微放松了警惕,有几次没给她吃那些让人四肢无力的药,还商量着要吸纳她,让她入伙。
‘方若华’熬了许久,慢慢探听到,自己师父的死,的确是这些人贩子做的。
有一天,她终于找到了机会,趁着夜色,去厨房摸出菜刀,一刀割了头目的喉咙。
头目一刀毙命,但是杀其他人的时候却并不顺利,她差一年反被杀死,幸运的是喊杀声惊动了外人,那些人贩子砍了她几刀就逃了,没顾上看她是死是活。
这一年,方若华刚刚十八岁。
许默就是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官。
他和以前很多个世界一样,对‘方若华’动了情,可是这注定是个悲剧。
‘方若华’伤还没好,就在医院里趁着警察和医护人员不注意,撕破了衣服,上了吊。
她在墙上留下了血书,只有寥寥几个字——‘我身染罪孽,会下十八层地狱’。
混迹于人贩子之间的那些日子,她见到了那些人的凶恶残忍,但是她没有救那些可怜的,被拐去的人,那里面甚至更多的是孩子。
方若华心下叹息,其实,她又怎么去救呢?身为一个同样被拐卖去的女孩子,她同样每时每刻都受到监视。
但她当然有责任,如果她不是莽撞得自己行动,如果她不是选择混入其中,而是报警,也许能救更多的人。
方若华此时来到这个小时空,时间不算晚,现在‘方若华’刚刚猜测师父的死因,准备去找人贩子,没想到因为想存钱,打工太多,劳累过度,竟然去了。
现在换成自己,第一件要做的,不是想什么人贩子,而是……去医院。
这身体正发烧。
……
许默第一次看到方若华,是在一家医院门外的喷泉池旁边。
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长得并没有多么漂亮。
事实上,许默从小到大都是风云人物。
读书的时候他是学神,从没有拿到过第一名以外的任何一个名次。
无论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一会就精,连他的历任老师,都在很多年以后还记得他,每每激励他的小学弟们时,都免不了要提一提许默的名字。
至于毕业以后,这位是更了不得,成了警队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长,从业七年,办过无数的大案要案,得过数不清的奖章,警局下到刚进门的小年轻,上到五十岁上下的老刑警,人人都对他赞誉有加。
更不要说许默还长得极好。
他有漂亮的眉眼,深邃的五官,一米八一的身高,不胖不瘦,有比模特还要顺眼得多的好身材,从幼儿园到大学,再到工作,喜欢许默的人简直能从城东排到城西去。
可许默从来没有哪一天对任何一个女孩子有过异样的感觉,唔,对男人也没有,看到方若华的那一天……除外。
当看到方若华那一刻,他心里其实没想什么,就是不自觉地站在石阶上盯着那双眼发呆了十分钟。
等回过神,一本正经地下了台阶去开他的车,脑子里还闪过一个浅浅的意识——那女孩儿的眼睛里有诗。
反正他看到那双眼睛,全身仅剩下的文艺细胞都活泛起来。
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
态浓意远淑且真。
等等。
古今中外无数形容美人的句子在他脑海中回响,然后他就带着这点惊艳的亢奋上了车,踩下一脚油门,灰溜溜走了。
要不然他还能如何?
搭讪美人的事,他到是在脑子里想了想,但他在这方面实在没有经验,胆子也小。
再说,那是个少女,看起来十七八岁,还不知道成年没成年呢,他要是敢去搭讪,他自己先饶不过他自己。
不过,许默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甚至都没敢拍正影。
从那之后,许默面上不显,可他有好几回都自觉不自觉地还去那一家看起来人可罗雀的医院门前晃,下了班要去一去,上班之前也要去一去,放了假要去一去,不放假还是要挤时间去一去。
只可惜,佳人不复见。
仅仅见过一面,也没有说过话,到不可能有多么难过,但惆怅和遗憾,总归还是有的。
一年多以后,许默惹了点事,领导也是为了保护他,把他暂时下放到派出所当民警,离那医院远了,上班也忙,他才渐渐断了这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