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也开始涨涨的疼,稍微动一动就嗡嗡作响。
在此之前,我没有过这样哭泣的经历,所以不知道在痛哭过后,人会这么难受。
再难受,也比不过心痛。
悲伤升到极致,衍生出点点滴滴的不甘。那个留着他血液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一眼人世的繁华,就惨然夭折。甚至,他都不知道曾经有这个孩子的存在。
不,我不能让它就这么默不作声的离去,至少,得让它见父亲一面,让那位父亲知道,曾经有这么一个小生命,是因着他,才来到这个世间的。
蓦然滋生出强大的力气,支撑着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出医院,午后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脸上,刺得两眼发疼。
现在的我,是不属于阳光的。唯有黑暗的地方,能让我好过些。
仅仅几天没住人,别墅里就散发着一股晦暗颓废的味道,桌面上浮着浅浅的灰,手指抚过,留下一道指痕。
打电话唤钟点工过来收拾卫生后,我便把自己独自锁在房中,细细整理容颜。
眼睛红肿得像两颗核桃,这样的软弱,是不能出现在他面前的。用冰冻茶包把水泡眼敷上,二十分钟后,肿胀消退不少,虽不如原先紧致清明,也总算能见人了。
只是眸子里深沉浓烈的痛,任我如何努力,都挥散不去。
洗去医院残留的消毒水味道,换上一条皮粉色的长裙。他素来不喜我穿白色,说是白色看起来像丧服。后来才知道,他对我的不喜,只因张晴晴最喜欢干净的白。
因为她的喜欢,所以我的喜欢只能藏在心底,不得表现出来。
皮粉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搭配得不好容易显脏。再高贵的款式,穿在不对的人身上,都会产生一种廉价肮脏的感觉。
我皮肤白皙,面容精致秀逸,一袭粉色上身,倒衬托出洁净柔弱的温婉之意,也算相得益彰。
漆黑柔顺的长发没有过多装饰,任它柔顺的披在脑后。两个月过去,及肩的发已留到后背的位置,再刻意化上柔和的一字眉,眼线延长至眼角,修饰出成熟女人的风韵,再以珍珠粉色增添婉约和柔软,与张晴晴的出尘有了五分差异。
我希望他记住的,是怀了他孩子的秦瑟柔,而不是透过我身上,再一次看到逝去了的那个女人。
一切准备妥当,时间还早。拿起包包准备出门,又想起什么,回书房找出一个牛皮文件袋,又拿了一台手机和一个男士钱包。
我的手机已经用了两年了,在电子产品日新月异的时代,显然已经过时。这台手机,是他半年前送我的,可是惦念着旧手机里的照片,又懒得重新下载软件,这新手机便一直被我束之高阁。
钱包是他曾用过的,里头还有一些现金和卡片。因为掉在床与床头柜的夹缝里,所以刘瑞杰收拾东西的时候没有找到。还是我之后因着心烦,弄了一次大扫除才找出来的。
他不差这点钱,留着这个钱包,也算是留着对过去的一份念想吧。
我也没有想到,那些不经意间留下来的东西,会在这个时候派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