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被各种声响吸引出来的向往正站在别墅走廊里,看着自己的那道光。
她正和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男人比肩而立,如果说陆一澜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子,那那个男人……向往的眼里闪过几分淡淡的自卑,那个男人绝对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
不仅仅是外貌和穿着的好看,还有一种似有若无尊贵的气息。
他忽然就有些失落,向往的心里忽然冒出了一句话,不对,不该是这样的,那个人不该和这个男人站在一起,能和她站在一起的男人,只有他才对。
这个想法刚出来,就被向往压下去了……太危险了,他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呢。
但是在看了那般配的背影许久之后,他又对自己说了一句话:为什么不能有这个想法呢?生于草莽,敢和野狗抢食,怎么能连这点勇气都没有。
站在阳光底下的陆一澜忽然感觉脖子有点凉。
*
次日,陆一澜捐赠宋家大半家产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北安,北安上流圈子里的人几乎都觉得陆一澜是烂了脑袋,爹死了之后人也不清醒了,才做出这种傻事来。
跟上流圈子人态度相反的是北安群众的声音,他们认为——
陆一澜这种举动,简直就是上流圈子内豪商的代表,爱军又甘于奉献,简直就是我辈之楷模,堪当这辈分的北安第一名媛!
当然,这个第一名媛的名号是陆一澜花钱买出来的流言。
不过很快,这份买出来的虚人气就要变成现实了,陆一澜看着面前的北安报社记者,笑语晏晏。
“宋小姐。”
“叫我宋如锦就好。”陆一澜微微一笑,然后把手放在了膝盖上,“叫小姐太生疏了。”
这位北安报社来的记者几乎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从陆一澜身上释放出来的绝佳的善意,她顿了顿,也笑了,“如锦跟我之前见到的所有闺阁小姐都不太一样。”
“谬赞了。”
可不是不一样吗。
记者之前见过的小姐一定没有这么智障的,万贯家财不要,笑着白送,多少见。
心里腹诽着,脸上装x还是一样装。
“是如锦太谦虚了。”
寒暄了一阵之后,记者进入了正题,她先是架好了相机,然后清了清嗓子,“如锦,采访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可以了吗?”
“我可以了。”
问的都是些简单问题,例如为什么要把家产捐出去这种的,陆一澜的回答还是天生带着一股绿茶气息。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前几年听说北安军因为常年征战,有许多的老弱残兵在离开部队之后没有营生,很多在战场上立过大功劳的英雄都在默默无闻和贫困中死去了。”
“以前我很痛惜,没能为北安军的英雄做一些事情,如今……我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说来也是惭愧,虽然生于商贾宋家,可是我并不擅长经营之道,这些家产留在我手里可能也是十年一折,二十年昙花消散。想来宋家只有我一个人了,这些家产我也霍霍不完,就想留给那些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