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市长您可真是幽默啊,您出门旅行住宾馆酒店的会不会因为一时疏忽,就忘记付清食宿费用啊?”
姚巍山说:“那当然是不会,不过通常酒店和宾馆之类的,他们都会主动要求结算的,所以这件事情也不能单纯责怪林苏行同志一个人的,驻京办也是有责任的,他们也没要求林苏行同志结算费用吧,否则的话林苏行同志也不能就这么离开海川大厦的。”
曲志霞笑了一下,说:“姚市长这一点说的倒也是,我跟驻京办的同志了解了一下,他们确实是没有主动要求林苏行同志结算食宿费用的,因此他们也是存在一定错误的。但是林苏行同志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是应该比一般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的,他这种明知该结算费用却不结算的行为就是有很严重的错误了。”
曲志霞说到这里,抬起头来看着姚巍山,说:“所以姚市长,我建议市政府对驻京办的错误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而林苏行同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应该给予记过处分,并责令林苏行同志立即付清他和他岳父一家人在海川大厦所产生的食宿费用,向市政府做出书面的检讨。”
曲志霞事先就查过相关的规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内容是,公务员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一条用来针对林苏行的行为倒还是比较合适的。
姚巍山就有点接受不了了,因为记过处分是要被记入档案,并且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记过处分的期间是十二个月,也就是说十二个月之内,林苏行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林苏行这一趟北京之行是被姚巍山安排去查曲志霞与吴倾被杀一案的关联的,姚巍山当然不想林苏行因为他而受记过处分的。姚巍山就说道:“曲副市长,你这个提议是不是有点太过严苛了,对我们自己的同志还是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的。”
曲志霞说:“姚市长,我并不觉得这么做是严苛的,我问了一下驻京办的同志,他们说林苏行同志这一次在海川大厦入住的是最高档的房间,吃饭也是按照高标准给予安排的,由此产生的食宿费用达几千块之多,如果不对此加以严肃惩处的话,那我们的同志以后有样学样怎么办啊?”
姚巍山心里很清楚在这一点上林苏行是冤枉的,林苏行和他的岳父之所以在驻京办享用到了这么高标准的接待,完全是因为他事先跟傅华打过招呼的缘故,但这个时候他却是不能承认这一点的,要是承认了的话,错的就是他这个市长了。
黄小强这时说道:“我觉得曲副市长所说的是有道理的,现在中央都要求我们要整顿工作作风,厉行节约,林苏行同志却因为私人的事情让驻京办给他安排这么高档的食宿,这个行为显然是十分错误的,我们对此是应该加以惩处的。”
胡俊森也说道:“是啊,驻京办是市政府用于公务接待的地方,可不是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可以来占便宜的地方,因此我认为对林苏行同志的这种行为给予严肃惩处是十分必要的。”
姚巍山看形势完全呈一面倒的趋势,只有他一个人在为林苏行争取,连他提拔起来的副市长郭家国也没有站出来声援他意思,就知道这一次他想要林苏行不受这个记过处分是不太可能的了。
姚巍山倒是可以利用会议主持者的权利将这件事情搁置下来的,但是他知道这一次曲志霞和黄小强是想要咬死林苏行了,他们一定会追着这件事情不放的,这一次他可以搁置,但是他想要把这件事情搁置黄了,却是不太可能的了。
同时,这件事情如果老不处置的话,这也会成为曲志霞黄小强和胡俊森这些他的对手攻讦他的一个借口的,这对已经处于弱势地位的姚巍山来说,肯定是相当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