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间,都泡在酒吧里,而且喝的都是好酒,也不会有人去问他的钱是哪来的。
耿余走进了这个酒吧,非常的热闹,酒国人对啤酒的热衷,简直都已经到了痴狂的程度,就连跳舞的时候,手里都要拿着啤酒杯。
强劲的音乐,加上迷离的灯光,让酒吧里充满了层层迷离的氛围。男人跟女人肆无忌惮的拥抱跟接吻,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不是吗?
没有人会去在乎那么多,因为快乐对他们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B号杀手是个很喜欢孤独的人,每天他都是一个人坐在那儿喝酒,从不会跟任何人说话。今天也同样如此,仿佛这里的音乐,热闹都是另一个世界里的,而他却不在这个世界。
耿余同样不喜欢这里的吵杂的声音,待上一会,都觉得脑袋像是要炸掉了一样,如果待上一整天,他就会完全失去控制的。
B号杀手的身影就在那张桌子的后面,他只是低着头看着杯子里的酒,仿佛一个在回忆里寻找快乐的老者。
耿余没有心情跟他说任何话,在吧台要了一杯啤酒,边喝边走,经过B号杀手的身后时,猎魔便是一划。
B号杀手的脖子,瞬间就被撕裂了,噗通一声趴在了桌子上。
可没有人会去在乎,这里的颜色就是血红,每一个人都沉浸在这片死亡的颜色中,谁会去在意别人的生或者死。唯有音乐跟酒,才是他们的所爱。
耿余喝光了啤酒,把杯子轻轻的放在了桌子上,离开了酒吧。如此匆匆的身影,更是不会有人去在乎了。
C号杀手是一个医生,每天都在进行者挽救别人生命的壮举,可谁又知道,死在他手里的人,比瘟疫都多。
这是最后一个目标了,杀了他,就可以去洗个澡,睡上一觉了。
所以,当耿余看到C号杀手的时候,他的身份就已经变成了一个病人。
C号杀手没有任何的怀疑,人生如戏,他现在扮演的角色就是医生。
所以,在他的眼里,所有坐在他面前的,不是要杀死的目标,而是要去挽救的人。
可是这一次,他却成为了耿余的目标。
所以,当耿余的猎魔插进他脖子里的时候,他还以为这只是一场梦境,他认为自己还能醒,可当他倒在血泊之中的时候,他连做梦的感觉都没有了。
清晨,几乎所有人都在享受雨夜之后的清新与惬意。
蒂凡尼给自己做了一份早餐,一边看电视,一边吃。这是她的习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比如男人在拉屎的时候,喜欢抽烟一样。
但蒂凡尼是吃,不是去拉,只是在看过电视的新闻之后,她感觉立刻就要拉出来了。
只是一晚上,威廉姆斯跟其它四个天极组织的杀手,都被杀死。对于别人来说,只是死几个人而已,他们该吃饭还是吃饭,该啪啪还是啪啪。可对于蒂凡尼来说,这是有人故意在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