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献忠占据四川的一年多时间里,这个以嗜杀著称的草莽英雄,随着他在几支互相对峙的政治军事力量中的越来越趋于劣势,于是对他治下的这片土地和人民采取了疯狂的报复。这就是著名的张献忠屠蜀。张献忠在四川的屠杀和破坏,使得原本富庶的四川人口锐减,城市要么被他毁掉,要么则因人烟稀少,年久失修而渐渐成为草木繁盛的荒野。
张献忠经营四川,全赖严刑峻法造就的恐怖气氛。大西政权的律法极为严苛,实行连坐法,一家犯罪,株连九家。一旦犯罪,轻的被割耳割鼻、砍断手足,重的斩首、凌迟,甚至效法朱元璋实行“剥皮填草”的酷刑。
为防范间谍,限制百姓行动、言论自由,在成都各门严查百姓出入,出城的人必须呈报姓名、事由,以及归期,如果逾期不归,这人的家眷及邻居都要被处死。张献忠还派出几千名密探,装扮成商人或乞丐,在城内查探,如果发现谁家夜里私语时说到张献忠,就用炭在这家的大门涂上记号,天亮时再抓捕审问。在“大西政权”末期,因无法对郊野民众实施有效的特务统治,张献忠甚至认为,住在山野间的都是意图不轨的叛逆,会给敌军做“带路党”,要一律剿灭;而城中百姓则是良民。故在四川实行了“除城尽剿”的策略,对郊外百姓“不论男女老幼,逢人则杀”。
在经济上,大西政权财政高度依赖暴力“打粮”。大西政权禁止民间持有金银,私藏超过一两,诛杀全家,达到十两,就要剥皮。即使是建立了政权,张献忠也没有实行按土地或人口征税的制度,而是凭借没收财产和“打粮”筹集军饷和政府支出。地主和富户被抢光后,“打粮”的对象就成了普通百姓。可以想见,张献忠那所谓“千船沉银”究竟沾了多少血。
大西政权高度防范、仇视知识阶层。张献忠对开科取士非常感兴趣,每攻占一地,即举行科考,强迫当地所有读书人参加。张甚至亲自出题阅卷,但对录取的知识分子,张并不任用,而只用虚职将他们控制起来,防止他们回到地方上聚众“作乱”——所以,张的科考,录取率非常高。大西政权末期,张献忠甚至还假借实行科考的名义,在大悲寺一举屠杀了5000多名士子。
张献忠据蜀晚期,当他意识到天下事已不可为时,他一面下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大杀军民:成都人被骗至城外,“无罪百姓齐遭惨杀,息静无声。真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逐处皆尸,河为之塞,不能行船。锦绣蓉城顿成旷野,无人居住”;一面下令毁掉成都,《圣教入川记》记录了当时在四川传教的欧洲传教士的亲历:“复令将全城四面纵火,一时各方火起,公所私地、楼台亭阁,一片通红,有似火海。大明历代各王所居之宫殿,与及民间之房屋财产,均遭焚如。转瞬间,川中首城已成焦土,人畜同化灰烬,实属可惜。欲恢复旧观,非数千万银两不可”。蜀王府门前有两根盘龙石柱,高达丈余,系后蜀时所立。为了烧掉它,张献忠令人用棉纱等易燃物紧裹数十层,再浸上菜油,三天后等油都浸透时再引火,烈焰冲天,石柱在燃烧一昼夜后倒塌。数十年后,一个叫葛峻起的文人偶然从旧日的蜀王府前经过,昔年的歌舞欢场,此时已是一片空旷白地,只留下了皇城和御河桥这样的地名而已,抚今追昔,诗人感慨万千,赋诗云:蜀王宫殿已成荒,一带修篁傍女墙。惆怅当年御沟水,蝉声犹自噪斜阳。由于成都被破坏得实在不成样子,清朝扫清天下后,不得不将省城移驻于川北小城阆中,时间长达十多年。要一直等到17世后期,随着湖广填四川,大量移民的先后进入并繁衍生息,成都才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元气。有清一代,成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今我们还能看到的不多的老建筑,大多也属于清朝时期的――换言之,清朝以前的建筑,基本上已经荡然无存了。这座令人感慨万千的沧桑之城,总是轮回似的不时遭遇灭顶之灾。经过明清交替的屡次折腾,尤其是张献忠发疯般的作贱,作为清朝从明朝手里接过的遗产,成都城就是一片地地道道的废墟。哪怕明清易代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当四川巡抚张德地于康熙三年,即1664年到成都时,他眼见的这座“城市”让他震惊――与其说是省会,不如说是一个边远的村落:“城鲜完郭,居民至多不过数十户,视其老幼,鹄面鸠形,及至村镇,止茅屋数间,穷赤数人而已。”而在此之前,成都城这片废墟中,草木丛生,遮天蔽日,成为野兽出没的莽莽林子。有人在破破的城楼上,一天之内即看到十余只老虎在城门洞里走来走去。显然,清政府必须在废墟上重建一座规模浩大的新城,这一工程过于浩大,乃至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历时百余年方才宣告结束。
明朝初年,成都城的重建范围仅限于宋代成都城的遗址,因此明代成都事实上只相当于几百年前的宋代成都。但清代的重建,其规模则远远超过了明代成都和宋代成都,其中最重要举措,则无疑当数满城的兴建。按清朝统治者的设计,汉族和满蒙应该分而治之。出于安全和隔离的考虑,成都便在成都大城之西新修了一座号为满城,又称少城的新城。方圆达十里的满城,所居人口甚少--人口最多时期也不过两万多,因而树木葱茏,风景优美,川西民居与北京四合院在这里和谐相处,到处是面积庞大的池塘、树林和菜园子。以居于少城南隅的将军衙门为中心,从南至北一条大道贯穿满城,这条大街就是现在的长顺街。大街两侧依次排列若干东西走向的胡同,按照黄北、白东、红西、蓝南的方位安置八旗甲兵。这座自成体系的城中之城,是种族歧视政策的产物,它地位特殊,就连身为封疆大吏的总督也无权管理过问,汉人更是严禁入内。有资格在城内居住者悉为满族和蒙古族,他们之间也等级森严,官兵职务世袭,所有子弟皆不事生产,由国家按月发放优厚的生活费。入民国后,这座城市显然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1913年,满城与大城之间的城墙被折除,满城与大城都成为成都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清朝,在这个离我们最近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成都的城市建设除了面积剧增和新建满城两点之外,还有一点就是修复了大量业已残破甚至沦为废墟的名胜古迹。
历代成都城的兴与毁,建与拆,既是动荡中国所赐予它的宿命,也是它作为一座中心城市的必然担当。让人欣慰的是,尽管多次遭到全城性的彻底毁灭,但在其后的每一次重建中,建设者们都不弃不离地选择了原来的地址,而没有谁考虑过要将它搬迁它处。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当初张仪所选定的城址,它的确是一个最具竞争优势的、宜于人居的风水宝地。居住在这块风水宝地上的成都人,他们的性格特征,早在一百多年前的同治年间,就有一个很精准的评价:“俗不愁苦,尚侈好文,民重蚕事,俗好娱乐,居给人足,以富相尚,土地沃美。人士俊乂,风雅英伟之士命世挺身;人多工巧,绫绵雕镂之妙侔于上国。地大而腴,民勤耕作,无尺寸之弃,岁三四收;刚悍生其方,风谣尚其文,俗不溺女。八旗冠婚丧祭,满州蒙古各遵祖法,节文虽异,皆不逾礼;宗族婚姻,颇相亲睦;交游重义,酬答必丰;其俗简约,不尚华靡;其人憨直,不好私斗,巧于树艺,亦习诗书,骑射最精,果勇善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