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是差不离。他那天去我们婚礼,不像是要去杀人,倒像是借刀杀人。”男人这些天都在揣摩着。说着杰克,霍尔曼忽地坚挺着,释放了自己。“他要杀的,是他自己。”
舒珊转身搂住他:“这么说来,丽莎的证词肯定能帮缇阿莫减免刑罚。”
可后来法庭上发生的一切,证明她错了。
“你别看杰克外表枭横,内里却是个很温存的男人。”苗条纤细的丽莎、作为控方证人,在法庭上这么对陪审团说。
杰克手拿拨浪鼓、跟她和孩子在一块的相片,在陪审团里传阅着;姚敏手里也拿了一张。
丽莎生动地描绘了女儿国和小岛上的生活,“你很难找到比他对女子更好的人。”
这时轮到辩方律师交叉询问。
“年轻的女士,请说说当初你是怎么控告杰克的。”律师一句话,就把丽莎的眼泪惹了出来,情绪失控的女子被扶离了法庭。
其实在陪审团眼中,这女子跟杰克的关系是令人诟病的;有案底可查,杰克为此还被判刑,因为她当时未成年。
“可丽莎成功地让我们相信,杰克虽然掏枪指着彼得,却无意杀他。”姚敏告诉姚锐。
实际上,警方在现场发现杰克压在身子下的枪,连膛都没上。
“在美国,人人有携带枪支的权利;如果虚晃一枪就是被杀的理由,那每天得死多少人?”姚锐这么认为。
除非对方是警察,一般人之间用枪比划示个威,简直是家常便饭好嘛!不然左轮哪能耍得像风车?
“相反的,小孩子不许比划玩具枪,不信你在美国试试?谁知道那枪是真是假?!”
————
庭内,控方辩方律师引经据典、唇枪舌剑;庭外,陪审团更是争得脸红耳赤、不可开交。
姚敏那傻大个,也在陪审团里头坐着。
在西方,有生杀大权的陪审团,是在民间随机抽调而组成的。
那天姚敏接到法庭的信,要他加入缇阿莫这个案子的陪审团。
“我不想去!”旷日持久的庭审辩论,得耽误多少自个公司的事。
“可这是公民的义务(法庭还付日薪给陪审员)。”姚锐幸灾乐祸,“你不去得有充足理由,写信向法庭陈情;法庭会复信,告诉你最后决定。擅自缺席就是蔑视法庭,是违法滴!”
“我又不懂美国法律。”姚敏振振有词。
“谁都可以做陪审员,无须有法律知识;事先越不了解案情越好,因为那样就不会先入为主、受舆论影响。法庭靠的是你的价值观、你的良知,不带任何偏见、与生俱来的良知。仅此而已。”
新移民像姚敏这样刚到美国不久的人,更有可能被传召做陪审员,毕竟以前没轮到过。
语言方面的欠缺,是摆脱义务的好借口。可惜姚敏不知道。
他发现,法庭上引用的那些深奥的法律条文,第二语言的人根本就听不懂!坐在那儿简直是滥竽充数。
“诅咒发誓以后再不当陪审员了。”回到家姚敏搂着伊万卡,向姚锐吐槽,“没完没了的长篇大论,我几乎得悬梁刺股,才能保持清醒、不打瞌睡。那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儿,真不是玩的!还不如回家来抱我的小伊万卡好过!”
*娃娃管写,宝宝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