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鸿扬心中越恨,可面上,越是装作不在意:“没什么,我能理解你,你现在也是心情烦燥,毕竟自己喜欢这么多年的女孩子,被别人抢走了,你却无能为力,只能坐在这儿长吁短叹。”
陆世杰顺着应了一声:“对,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懦夫,对这一切无能为力,只能在这儿长吁短叹。”
真的,他认命。
本来,他还以为,他有个牛逼哄哄的老子,从小在县城,都是被大家巴结着长大的,他以为,他也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现在,他才感觉,他的这一切,太渺小了。
白童不喜欢他,蓝胤又实力太强大,他只能在这儿自怨自怜了。
接二连三的,他又自顾自的喝了三大碗酒。
陆鸿扬不死心的继续诱惑着他:“杰弟,看你这么痛苦,我哪怕再挨你揍,我还是要说一声,你既然这么喜欢白童,那就不顾一切将她抢过来,而不应该让她被蓝胤这种人祸害。”
“抢,怎么抢?这又不是古时候,还兴什么山大王抢亲。”陆世杰认命:“何况,白童又不喜欢我,怎么抢。”
“说你读书傻了吧?你不知道,张爱玲的小说中,有一句话,是极有道理的。”陆鸿扬说。
他其实也没怎么看张爱玲的小说,这些一般是女孩子才爱看的,可一些经典的句子,陆鸿扬还是能说得出个一二,比如: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中开出花来。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蚤子。
陆鸿扬就凑近陆世杰的耳边,将一句很有名的话说了出来:“跟你说,张爱玲都说过了,通往男人的心是胃,通往女人的心,是某道……”
害怕陆世杰又揍他,他说完这话,拉远了一点距离,见陆世杰还愣在那儿,象没反应似的,陆鸿扬舔舔嘴唇,继续道:“没看色戒中,那个女大学生,本来是打算当卧底,恃机暗杀那个男人的,结果最后,不就是上床上久了,就有了感情……”
烧烤摊前昏暗的灯光投射过来,陆鸿扬的人影在墙角处拉得极长极长,配合着他的手姿,他的身影,狰狞得如同魔鬼。
“你想,蓝胤的家世这么好,他又不是本地人,他怎么可能对白童真心,现在就是将白童玩玩而已,到时候,还是会一脚踹了。与其等到那个时候白童来哭天抹地,不如你现在硬着头皮,将白童抢过来。反正你对白童是真心的对吧?到时候,她知道你的好了,也就不会再跟蓝胤在一块儿。”陆鸿扬鼓吹。
陆世杰被这话鼓吹得有些心动:“我当然对白童是真心的,我也感觉蓝胤对白童不靠谱,到时候,他一定会一脚踹了白童……”
“可不,你现在这样做,虽然有些不厚道,可是,你也是为了白童好,到时候,白家的人明白过来,自然就会感谢你了。”陆鸿扬说。
陆世杰被这么一说,倒也是想开了,他拍着桌子嚷嚷道:“对,我要将白童抢过来,她以后就会知道我的好……”
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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